关于做好2017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建立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制度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6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苏教职﹝2015﹞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1. 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015级学生。现代职教体系“3+3”、“3+4”试点项目的2015级学生均须参加考试。
2. 五年**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年级学生是否参加考试,由各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3. 已参加过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可再次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
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考试时间为2017年11月第二周周六、周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印发考务细则。
三、考试科目及内容
2017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三部分。考试内容以各科目课程标准和相关考试大纲为依据,相应涵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通用基本技能。
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和德育(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等4门课程。
专业基础课程:依据不同专业对应相关专业基础课程(见附件1)。附件1中未涵盖的少数招生规模小的专业,其专业基础课程由各市组织考试。
专业技能:会计、会计电算化、数控技术应用专业,全省统一试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进行技能考试(见附件2、附件3)。其他专业的技能考试仍由各市教育局组织。
四、考试形式及时长
1.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英语采用笔试形式。德育和专业基础课程采用计算机考试形式。会计、会计电算化和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技能考试采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考试形式。
2.考试时长
语文考试为9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德育考试时长为60分钟。专业基础课程的考试时长均为90分钟。会计、会计电算化和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技能考试时长均为150分钟。
五、成绩评定
1.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评定
所有考试均采用A、B、C、D等级**评定成绩。等级评定办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85—100分定为A级,70—84.9分定为B级,60—69.9分定为C级,59.9分以下定为D级。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5年有效。
2.技能成绩的转换
(1)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全国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执业)资格鉴定,并取得合格****,可以根据****的级别和鉴定成绩确定技能考试等级。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定为A级;取得中级职业资格****,鉴定成绩“优”定为A级、“良”定为B级、“合格”定为C级;取得执业资格****定为A级。
(2)学生在技能大赛中获奖,可以根据技能大赛级别及成绩确定技能考试等级。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可定为A级,在市级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优秀奖可定为B级。
会计、会计电算化和数控技术应用专业的学生都应参加全省统一技能考试。上述三个专业学生如果同时获得职业(执业)资格****,或者在技能大赛中获奖,其技能成绩按最高等级计算。
六、成绩认定及使用
公共基础课程各科目、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均达C级以上为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学生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成绩证明书可通过考试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成绩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不查卷。
由各市组织考试的专业课和技能考试所认定的成绩,按统一格式报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由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省考试院,由考试院统一发布。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用人单位招录、高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七、组织管理与保障
1.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考务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技能考试平台由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组织相关技能教学研究基地研**,技能考试考点设置由省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与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协商确定。技能考试平台与全省考务系统对接及技能考试相关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系统具体实施。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系统要按照标准化考试的要求,统一设置考场、考试时间、考场条件、考试指令、考场管理等,切实加强质量管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提高考试的效度和信度。
2. 保障考试经费。各市设立专项经费,保证本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各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17年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圆满完成。
江苏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日